近日,湖南省证监局在9月18日发布了对中泰证券一名员工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调查,员工杨文明因私下接受客户的委托进行证券交易,面临严厉的处罚。
调查发现,杨文明在任职期间的多个时间段,包括2017年10月至11月、2020年4月至2021年1月及2022年11月至2024年1月,接受客户谭某的委托指令,通过个人操作张某的普通账户进行证券交易,累计交易金额达191297302元,导致账面亏损1829166元。而在2017年11月至2024年3月间,他还操作了张某的信用证券账户,累计交易金额高达2338310202元,其实际亏损则高达90233071元。两个账户的总体交易金额超过25亿,合计账面亏损达到92062237元。
湖南证监局指出,杨文明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了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证券交易的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规定,监管机构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50万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这位被处罚的杨文明与中泰证券湖南分公司的原负责人同名。据财联社报道,早在2024年2月3日,湖南证监局就曾对杨文明采取过警示函措施,指出他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给出存在利益冲突的投资建议,推荐非中泰发行的私募产品,并通过介绍客户获取提成等多项问题。虽然目前无法确认这两位杨文明是否为同一人,但姓名重合以及同属中泰证券的关系,引发了市场对其合规性及历史问题的关注,相关情况仍需进一步核实。